1. 維持國家考試的公正公平,是考試院的基本職責。然而,去年六月的消防警察考試(錄取率約15%),竟然發生擔任考試院典試委員及消防特考召集人的警大系主任洩題醜聞。
讓人驚訝的是,考選部在事發後,毫無作為。今天面對質詢,承認去年七月就已知悉,但卻完全沒有啟動任何調查,還企圖卸責全部推給檢調,離譜至極。
2. 事實上,2014年早就已經發生過擔任典試委員的警大系主任洩題弊案。當時系主任經過監察院彈劾後,竟然只被公懲會降兩級改敘。考選部後續不僅未檢討改進,亦未採取積極的究責行為,讓重辦考試的費用,全部交由全民買單。
3. 考選部對此重大弊案,整整睡了超過一年,還不斷以邏輯錯亂的藉口,矯詞推托。一直到質詢最後,才承諾將在下個星期向考試院提出檢討報告。